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2026-05-16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政府网公报刊载)
2025年11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第106号令公布《标准物质管理办法》,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标准物质管理办法》为规范性文件、已实施近40年,本次整体修订并上升为部门规章。主要变化:标准物质由一级、二级「两级管理模式」调整为国家基准物质、一级、二级「三级管理模式」;明确各级定级条件,定级证书有效期5年;二级标准物质行政审批权由总局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设立标准物质委托生产制度。

标准物质是化学、生物检测的「量值标尺」,几乎所有色谱、质谱、光谱实验室的日常校准都离不开它。这次修订把位阶从规范性文件提到部门规章,处罚与监管依据更硬;三级管理与委托生产制度,对国产标准物质研制机构是明确利好——审批权下沉后,二级标准物质(企业研制生产的主力)拿证周期会缩短。对实验室用户的影响是供应侧扩容、选择面更宽,但索证时要注意核对定级证书层级是否匹配自己的量值溯源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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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单位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政府网公报刊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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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6-05-16 |
| 平台核实日期 | 2026-10-13 |
| 原文链接 | https://www.gov.cn/gongbao/2026/issue_12526/202601/content_70564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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