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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2017-09-20 · 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

政策要点

国科发基〔2017〕289号由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是落实国发〔2014〕70号的操作性文件。办法明确管理范围(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单台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单位职责、开放共享程序、考核评价与奖惩,要求管理单位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公开设备信息、提供共享服务,并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核减经费。

  • 国科发基〔2017〕289号,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落实国发〔2014〕70号
  • 管理范围:重大科研基础设施 + 单台(套)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
  • 管理单位应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设备信息、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 建立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对法人单位的组织管理、运行使用、共享服务成效进行评价
  • 考核结果与社会公开、后补助、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较差单位核减相关经费
  • 鼓励管理单位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维修、维护、测试等专业服务
仪器配件与管路阀件更换现场
仪器配件与管路阀件更换现场(平台真实素材,非本文事件现场)

对仪器维修与检测服务的意义

289号办法把70号意见的「开放共享」变成可考核、可奖惩的具体制度,也是前述「2025年开放共享评价考核通知」的直接依据。对服务商的机会落在两头:一是管理单位要把设备机时和共享记录做规范,催生平台化运维与记录管理服务;二是办法鼓励市场化维修维护,第三方维保作为「社会专业化服务」被政策点名支持。理解50万元门槛,就知道哪些设备会被纳入考核、哪些客户的运维需求会因此放大。

发布维修需求 服务商/工程师入驻

来源与核实

来源单位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
发布日期2017-09-20
平台核实日期2026-10-13
原文链接https://big5.www.gov.cn/gate/big5/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8/content_5257406.htm
版权说明本页为仪器维修网编辑部对公开信息的摘要整理,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准确表述请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