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2026-03-04 · 来源:科学技术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2025年7月14日,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评价考核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开展,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4年度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并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中优先考虑;结果较差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

这份通知是「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从文件落到年度考核的机制体现。考核压力会推动高校院所有动力把存量仪器接入共享平台、提高机时利用率——对第三方服务商是真实商机:共享机时上去,设备的维保、校准、维修需求同步上去,且采购决策从「课题组自购」部分转向「平台统一维护」。另一个信号是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与考核结果挂钩,意味着「重复购置」会被抑制,仪器后市场(维修、翻新、共享运维)相对于新机销售的话语权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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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单位 |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
|---|---|
| 发布日期 | 2026-03-04 |
| 平台核实日期 | 2026-10-13 |
| 原文链接 | https://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qtwj/qtwj2025/202507/t20250714_1941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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