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标准 · 发布日期 2026-08-31 · 来源: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致全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排污单位的公开信指出,《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已于 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施行,对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运维管理、数据质量与视频监控提出更为严格的法定要求。

环保在线监测设备的运维合同正在从「按次修」转向「对数据负责」。维修与运维方需要把巡检、校准、故障处置做成可核查的台账,这既是合规要求,也是差异化服务能力。
| 来源单位 |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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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6-08-31 |
| 平台核实日期 | 2026-10-12 |
| 原文链接 | https://sthjj.wulanchabu.gov.cn/zxjk/20056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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