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标准 · 发布日期 2026-06-30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国科〔2026〕106 号)
水利部网站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布《水利部部署加强水利计量工作》。《意见》(水国科〔2026〕106 号)以《水利专用计量器具管理目录》(试行)为核心建立计量管理机制,明确 220 项水利专用计量器具的计量管理要求,在合理过渡期内分批次、分阶段推进落实;同时规定《目录》器具在初次使用、检定有效期到期、出现故障维修、计量性能发生改变等情形下,投入使用前应委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依法授权的水利行业专业计量站实施计量检定或校准。文件全文经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2026 年 10 月刊同步公开。

对水利行业的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等专用仪器设备,「修完直接上线」这条路被明文堵住了:凡是列入《目录》的器具,维修之后必须先检定或校准合格才能重新投入使用。这会直接改变维保合同的写法——除维修工时与配件外,第三方检定/校准与证书交付需要单独计价与排期;相应地,具备覆盖该类计量器具标准装置、持有法定计量授权或 CNAS 校准资质的机构,将接住随 220 项目录分批落地而逐年释放的校准需求。维修方与校准方的协作分包也会更常见。
| 来源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国科〔2026〕106 号) |
|---|---|
| 发布日期 | 2026-06-30 |
| 平台核实日期 | 2026-10-12 |
| 原文链接 | http://www.mwr.gov.cn/xw/sjzs/202606/t20260630_21320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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